大家好,关于原产地规则协议的内容包括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原产地原则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RCEP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一个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2、2019年11月4日,印度因“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而暂时没有加入协定。
1、本章主要阐明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该章节还对协定中的通用术语进行定义。
2、本章旨在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并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承诺作出规定。规定包括: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以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
3、本章确定了RCE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在确保适用实质性改变原则的同时,突出了技术可行性、贸易便利性和商业友好性,以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易于理解和使用RCEP协定。在本章节第一节中,第二条(原产货物)和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完全生产的货物)以及附件一《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列明了授予货物“原产地位”的标准。协定还允许在确定货物是否适用RCEP关税优惠时,将来自RCEP任何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考虑在内,实行原产成分累积规则。在第二节中,规定了相关操作认证程序,包括申请RCEP原产地证明、申请优惠关税待遇以及核实货物“原产地位”的详细程序。本章节有两个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涵盖约5,205条6位税目产品;(2)最低信息要求,列明了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所要求的信息。
1、累积规则在国际上的解释为,允许国家使用特定第三国生产的部件而不用遵守通常的原产地的要求,只要这种部件在享受优惠的出口国进行了进一步加工。
2、累积规则在国内的解释为,允许某个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方使用来自另一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方的非原产的材料而加工产品并不丧失最终产品的优惠待遇。国内外定义尽管措辞不同,但都包含了以下基本要素:
3、(1)享受优惠的出口国使用了非出口国原产的部件;
4、(2)这种部件在该出口国进行了进一步加工;
5、(3)由此而生产的产品并不丧失优惠协议下的优惠待遇。
原产地标记是国际贸易原产地规则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原产地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某种产品或某项服务的来源地(生产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作出明确标示的重要标志或符号,是国际贸易中产品的“经济护照”,原产地标记可分为“原产国标记”和“地理标志”两大类。“原产国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标签"标示"文字"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几种证书等,“地理标识”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又将该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且该产品的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
原产地规则将产品分为两大类:一是完全原产产品,二是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其中,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是指完全或部分地使用进口的原料或零部件制得的产品。对于具体的原产地判定标准各国规定不尽相同,只要产品符合进口国的原产地标准,就可以申请签发相应原产地证以获得关税减免。
RCEP由序言、20个章节、4部分承诺表共56个附件组成,共计超过1.4万页。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机构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等章节。
1、我国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专用原产地证书。
2、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俗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oforigin,简称C/O或CO。签发这种证书的,通常出口到是中东、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等地的国家。
3、2)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给予我国的普惠制待遇(FORMA证书),以及中国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签订有双边或多变优惠贸易协定的(FORMB证书,FORME证书,FORMF证书,FORMP证书,FORMN证书,FORMX证书等)。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证书)可签发FORMA证书的国家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共39个,不包括美国。(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B证书)可签发FORMB证书的国家为:中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和韩国(《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E证书)可签发FORME证书的国家为:中国、老挝、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东盟成员国)。(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P证书)中国产品出口到巴基斯坦,中国出口商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FORMP证书,巴基斯坦给予FORMP证书项下货物关税优惠待遇;巴基斯坦产品出口到中国,巴基斯坦出口商向巴基斯坦有关部门申请签发FORMP证书,中国给予FORMP证书项下货物关税优惠待遇。这是互惠的(跟FROMA的单边给惠有根本区别)。以下FORMF、FORMN、FORMX、FORMS等证书同理,都是互惠的优惠原产地证书。(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F证书)(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N证书)(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X证书)(8)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产地证明书(FORMS证书)(9)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FTA证书)(10)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L证书)(11)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K证书)3)专用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是专门针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比如农产品、葡萄酒、烟草、奶酪制品、毛坯钻石等,根据进出口监管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原产地证书。这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应符合一定的原产地规则才能合法进出口。专用原产地证书的签证依据为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专用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手工制品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标记证书》等,以及各种原产地命名证书如《奶酪制品证书》、《托考依葡萄酒原产地名称证书》、《皇帝牌葡萄酒真实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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