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公安机关 证据保全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公安机关 证据保全的知识,包括公安机关扣押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实施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1)应当会同当事人查点清楚,制作并当场交付证据保全决定书。
(2)必要时,应当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证据进行拍照或者对采取证据保全的过程进行录像。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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