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人犯罪会坐牢吗(糖尿病能进看守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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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人犯罪会坐牢吗(糖尿病能进看守所吗)

一、糖尿病坐牢可以取保吗

1、对于糖尿病坐牢是否可以取保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6、因此,如果糖尿病患者在坐牢期间出现上述情形之一,那么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具体操作需要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二、犯罪嫌疑人患糖尿病公安机关能否对其拘留

1、一般犯罪嫌疑人患糖尿病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的,但要根据糖尿病的病情。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重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将来判刑后,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暂予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扩展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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