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批捕后监视居住怎么办,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监视居住期间案件被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逮捕。
2、如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被告罪行较为严重,可能判处较长刑期的,会依法决定予以逮捕。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的,送交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关押在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1、要根据具体案件作具体分析。如果法院判处的刑罚期限超过监视居住期限折抵的,则要立即收监。
2、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3、(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6、(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7、(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8、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9、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10、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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