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有去登记的吗(房屋出租到派出所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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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有去登记的吗(房屋出租到派出所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出租自己的房子要去派出所登记吗

1、租房登记备案从租赁合同生效角度不需要,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备案。备案登记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

2、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租房子要去物业登记吗

1、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3、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4、(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5、(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6、(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7、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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