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哪些情况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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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哪些情况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本文目录一览:

1、 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2、 哪些情况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3、 民事法官询问证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 律师执业有哪些保障,如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一、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正确表达意思就是能够把事件正确地如实的反映出来。精神病人及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作时不能作为证人。至于未成年人能否作证,一方面要看未成年人智力发育程度(主要是指能感知外界事物程度),另一方面也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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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况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哪些情况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

三、民事法官询问证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衡

□证人作证的实际效果□法官中立地位的保持

民事审判中对证人的询问主要由法官进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然而,法律并未明确法官询问证人的具体规则,法官之间对此问题的认识和做法也各不相同,有的只就程序性事项进行发问,有的什么问题都发问。笔者以为,询问证人制度设置的价值,在于最大限度地暴露证人的虚假陈述,力求证人客观、全面地提供证言,以期尽快查明案件事实。为此,法官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其一,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诉讼双方处于对立地位,对证人的发问有很强的竞争性,为...

四、律师执业有哪些保障,如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执业有哪些保障,如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执业有调查取证权的保障。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如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调查取证权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可以依法行使。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代理人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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