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雇佣童工的处罚标准的问题,以及和雇佣童工手指伤残怎么赔偿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三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4、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二条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三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第五条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票据。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罚款标准。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第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4、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5、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6、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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