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遗嘱的特征有什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遗嘱的法律效力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2、(1)遗嘱是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3、遗嘱人设立遗嘱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只要有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以成立,并邑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还可以依法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
4、(2)遗嘱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5、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生效的前提。
6、遗嘱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否则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7、(4)遗嘱是遗嘱人独立的法律行为。
8、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即使在代书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的内容仍要反映遗嘱人处理自己遗产的愿望与要求。
1、遗嘱的有效性分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
2、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自己书写:所写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写明属于自己部份的遗产内容以及遗产继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落款写明年月日期,最后签字按手印,遗嘱的字迹必须清楚明辨。自书遗嘱以立遗嘱人的最后一份遗嘱为生效遗嘱。
3、代书遗嘱有立遗嘱人口述有他人代书,并有二人以上見证人并不能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代书遗嘱可以同时录像,最后,代书人和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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