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的租赁合同要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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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的租赁合同要怎么界定)

本文目录一览:

1、 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2、 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的租赁合同要怎么界定

3、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必须做哪些事情

4、 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哪些特殊性

一、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不可撤销性

在传统租赁中,承租人有权利在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的前提下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就无须继续支付租金。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含有承租人不得中途解约的约定。也就是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即使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同时,在融资租赁合同成立之时,承租人应支付的租金总额就已经确定,不管承租人是否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都应该无条件地支付给出租人既定的租金。

这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第三人,如银行金融机构等的贷款,必须从承租人交付的租金偿还第三人的贷款本息,而不能因承租人受到租赁标的物灭失或毁损不交付租金币拒付贷款本息。

此外,租赁标的物是根据承租...

二、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的租赁合同要怎么界定

首先,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从承租人选定的制造商或批发商购人承租人选择的租赁物。

而在传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租的财产一般是根据自已的意愿拥有或购买的。

其次,融资租赁合同不具有继续性。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是出租人特别为承租人的使用目的而购买的;出租人的意图仅仅是从承租人那里收回购买租租赁物的成本和预计的利润。出租人一旦根据承租人的指定购买租赁物,即已履行自己所负义务,因而有权从承租人那里收回全部成本和利润,而不问承租人是否继续使用、租赁物是否有瑕疵及发生毁损灭失危险,也不允许承租人中途解约及拒付解约后的租金。

融资租赁合同是非继续性契约,然而传统租赁合同具有继续性的特征,在传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按期继续收取租金与承租人的继续...

三、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必须做哪些事情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必须做哪些事情

1.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否则应承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提前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

2.接收和检验租赁物的义务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接收和检验租赁物,这既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当履行的义务。

3.妥善使用、保管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以一个谨慎的人应有的注意,根据租赁物本身的性能和正常的操作规程使用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处于安全态,防止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以维护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与所有权。同时,承租人应当承...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哪些特殊性

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哪些特殊性

1、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由于融资租赁民法典律关系复杂,租赁期限较长,标的物数额较高,各国的法律均要求融资租赁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第2款就明文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取得权利是以偿付代价为前提的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出租人享有的权利就是承租人负有的义务。反之亦如此。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通过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给予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利益,对方当事人在取得该利益时都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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