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生育保险是包括于社会保险之中的,只要是员工的工作发生转移的,整个社会保险应该都会发生转移,那么在办理这个业务的时候,办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一、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入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鼓楼管理部: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台江、仓山、晋安管理部:实行一周七天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外,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福州办理职工生育保险转入依据
《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闽人社文[2015]55号)第二条生育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转移接续,职工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费统筹的缴费时间,以及原参保地执行生育福利制度的工作时间,统筹区之间应相互认可,关系转移前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时间(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福州地区职工生育保险在发生转移的过程中,是需要在文中给出的地方以及时间进行申请的,在办理职工生育保险转移的手续时,原则上由本人办理,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大智慧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