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是否可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诉)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行政许可是否可诉的问题,以及和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诉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行政许可是否可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诉)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许可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内容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

二、行政许可可以由谁来设定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三、下级机关可以起诉上级机关吗

1、下级是按照上级文件指导,指使做出的违法行政,是能起诉上级机关的。

2、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领导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享有命令、指挥和监督等项权力,有权对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决定等行为予以改变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服从、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义务,不得违背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3、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究竟应实行垂直领导关系、双重领导关系抑或是指导关系,应根据他们的性质及职权要求等来确定,并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加以规定。

4、《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可以起诉受行政许可法规范的各类行政行为,还可以起诉事实上具有最终性的过程行为、上级机关批准行为、下级机关初审行为。另外解释增加了两种新的诉讼类型:补偿诉讼和查阅权诉讼。这些内容都明确无误地传达出要求行政审判增强诉权保护力度的信号。

四、哪些机关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

1、A.国务院。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有:

2、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都属于行政机关,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够实施行政许可。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实施行政许可。

3、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指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的责任的组织,如医院、学校、图书馆以及一些公用事业机构等。这类组织经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授权,也可以实施行政许可。

4、3.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一些行政机关虽然具有行政许可权,但囿于某方面原因,可能无法有效实施行政许可。此种情况下,这部分行政机关可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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