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股东权益被侵害,股东侵权赔偿纠纷案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公司法人侵害股东权益,挪用公司资金,可以依据以上法律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朋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侵害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否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