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郑州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管是技工学校还是专业学校的老师,只要是达到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那在认定的时候,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应有哪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郑州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郑州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郑州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二、郑州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综合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郑州地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依据的法律在文中已经给出了,办理了教师资格证之后,在学校能够享受的待遇会比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员工稍微好一些,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大智慧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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