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四川成都市廉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办理公租房的条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街道办申请资格认定(大约需要2个月)——等公租房登记通知(廉租金标准的可以优先,一般当年或者次年就能轮到;如果非廉租金标准需要等2-3年)——摇号——选房签约。
二、公租房申请基本条件
没有达到就没有必要往下看了公租房,外地户口,本地户口都可以,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本地户口单身需35岁以上,年收入10万以内
要申请公租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申请条件
1、民政部门确定的较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该收入标准线为2010年至2011年度核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线,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二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申请流程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以上就是成都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成都廉租房是一年一审。廉租房是政府的一项福利政策,给无力购买房产和无力租用一般中介出租房的居民提供了最经济的租房方案。各地政策有区别,可能另有两到三种补贴方案。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必须在此房内居住。每隔一段时间重新审核后收回或调整。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租住人的经济条件,如果在廉租房标准之内,就可以继续租住,如果超出标准,或者调整房租(比如减少政府租房补贴等),或者收回廉租房,另行安排公租房。
复审的间隔时间由各地方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自己制定政策。
1.填写申请表后,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处理,并出具收件单和受理通知书);
2.通过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受理单位通过调查出具初审意见并公布(公告10日),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入户调查表、申请材料报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3.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反馈建设部门,符合条件的,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将配租意见和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住房保障窗口;
4.公示和批准,市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反馈县区建设局。
流程如下
i1、打开城市的公租房官网,进入官网。
2、进入到官网之后首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一定要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3、注册完成之后登录,登录的时候第一个项就是填写申请书,根据自己详细情况填写即可。
4、填写完资料之后会有一个时间段的审核,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审核过后会有短信通知。
5、审核完成资料通过之后就会来到一个项目户型确认的页面,在这个页面可以选择自己申请的小区,还有户型。
6、最后摇号如过能选中的'话就提交资料选房即可。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