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有哪些(鉴定证人)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以及和鉴定证人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有哪些(鉴定证人)

本文目录

  1. 当事人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吗
  2. 刑事案件鉴定人员出庭规定
  3. 你知道哪些轰动一时的悬案
  4. 笔迹鉴定应该由谁申请

当事人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9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质询。第60条规定: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关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因此,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刑事案件鉴定人员出庭规定

法律规定,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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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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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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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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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鉴定人出庭的法律规定

你知道哪些轰动一时的悬案

既然是悬案,那肯定就是没有破的案子,在我心中就是日本的“福岛便池藏尸案”。

该悬案在很多排行榜中,都列入了“日本十大悬案”之一,引发了各路侦探爱好者的广泛讨论,最终也未能得到答案。案件大致如下:

1??发现受害人

案件发生在1989年,当时福岛市的一名女教师,下班后是住在学校的教工公寓内的。到了晚上,她去公共厕所准备方便的时候,在便池中看到了一个男人的鞋,然后好奇的她跑出去从外面坑道里看,发现有一个男人的脚在里面。吓得她惊慌而逃,尖叫声引来了学校里的其他人。

当大家壮着胆子,看清楚里面真的是一个男人的脚时,意识到可能发生了命案,于是报了警。就这样,“福岛便池藏尸案”浮出了水面,进入人们视线。

但是,警察连夜赶到后,第一时间就是勘察现场,在拍摄了些取证照片后,就开始将该名男受害者往外拉出来。可是,便池的尺寸特别小,一大帮人怎么啦也拉不出来。最后,求助于当地的消防部门,利用重型机械把整个便池都拆解了,才将男受害者从里面拉了出来。

经过法医判断,该名男受害者已经去世3天,给出的死亡原因为:长时间身体卷曲,曹成胸腔压迫,以及长时间的受冻等多种原因。

2??分析受害经过

后来,警察也根据当时受害者的被发现时的姿势,绘制出了一张图纸,进行分析:

就是如上的姿势,当时图片爆出后,人们纷纷议论纷纷,再加上是在女厕所发现的,所以最开始警方猜测说,该男性受害者是个偷窥狂,自己怕入女厕所偷窥,最后又出不来被活活冻死和憋死了。

这样的说法,让受害者的亲人很难接受,而也有不同的人开始怀疑这种说法。因为当时受害人被发现时,一只鞋是在厕所便池中,另一只鞋则在距离案发地点有一段距离的河床上被发现。

更蹊跷的是,当时受害者的车子就停在学校院子里,连发动机都还没有熄灭。而一般人只有在下车快速办理某件事,会很快返回的情况下才会不熄灭车子的发动机。一个偷窥狂,肯定希望周围安静,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车子发动机就那样开动者。

后来,这件案件传遍了日本全国,所有的人都开始分析案件。人们从受害人身高170cm,而那个便池的管道直径只有36cm,怎么分析都是很难进入,即使进入也需借助外力,靠自身很难进去。

且发现时受害者,蜷曲的身体,逛着身体抱着衣服的姿势也是很不寻常。

3??成为悬案

虽然,之后陆续有人提供一些线索,例如该名发现受害者的女教师男友和受害者是认识的,关系还不错。该女教师在案发前不久,因为遭到骚扰还报过警。

还有人猜测是跟当时的村里的选举有关,在受害人的帮助下,村长顺利竞选成功,可能引来了别人的抱负。

等等,各种消息真假难辨,警方也是很头大。

最终,因为受害者家属提供证明,该男性受害者为人老实和善且并没有偷窥经历,警方的证据一时间也不能以偷窥案件定论,所以最后就按悬案处理,暂时搁置了。

笔迹鉴定应该由谁申请

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好了,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有哪些和鉴定证人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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