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抚顺市公租房补贴(丹东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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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抚顺市公租房补贴(丹东公租房申请条件)

本文目录

  1. 抚顺公租房申请办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2. 抚顺公租房申请有什么流程

抚顺公租房申请办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抚顺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公租房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5.轮候供应

抚顺公租房申请有什么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原件(各用A4纸复印一式二份)

2、部门审核。收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各区(管委会)房管局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住房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丈量核实并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结果公示。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不符合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将审核决定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及当地政府、房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当地的电视、报纸)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日。

4、政府审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局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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