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成都办理户口迁移流程包含哪些内容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成都办理户口迁移流程包含哪些内容以及同区迁户口流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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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包括迁入及迁出)的手续,需要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先带上迁户人迁户口所需要的有关准迁证件(具体所需证件名称请咨询办证中心),迁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落户地的户籍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然后拿着准迁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下户;
再把迁移手续拿回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相关事宜,最后照身份证照片,办理新户籍地身份证,就OK啦。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成都办理户口迁移流程包含哪些内容和同区迁户口流程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