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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明确了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
也可按季提取,
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
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据悉,该项政策自2022年3月16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此外,通知中的“每年”是指一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适用的是什么业务?
适用于租房提取业务中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情形。(以下简称无备案租房提取)
这项业务有何变化需关注?
在保留按月提取频次的基础上,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季提取。
一方面,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的任一月份一次性提取2100元。
例如,职工张某于今年1~3月,每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足额提取了700元,4月再次申请办理时,一季度2100元额度已足额提取,故最多可将二季度的2100元额度累积提取。
另一方面,账户余额不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按月提取,也可将未提取月份的金额累积提取。
例如,职工王某2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后已无账户余额,其每月固定新缴存600元,王某今后可将每月新缴存的600元按月进行无备案租房提取,也可以将多个月的缴存额累计到一起进行提取。
转自:成都市公积金中心
来源:四川在线
2022年3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法规的补充通告
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法规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自2022年3月16日起执行
一、《通告》适用的是什么业务?
答:适用于租房提取业务中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情形。(以下简称无备案租房提取)
二、这项业务有何变化?
答:在保留按月提取频次的基础上,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季提取,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的任一月份一次性提取2100元,账户余额不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按月提取,也可将未提取月份的金额累积提取。
无论是按月提取还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举例来看:
例1:职工张某于今年1~3月,每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足额提取了700元,4月再次申请办理时,其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答:张某4月申请提取时,一季度2100元额度已足额提取,故最多可将二季度的2100元额度累计提取。
例2:职工王某2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后已无账户余额,其每月固定新缴存600元,王某今后能以何种频次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
答:王某可将每月新缴存的600元,按月进行无备案租房提取,也可以将多个月的缴存额累积到一起进行提取。
例3:职工王某今年未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于4月申请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时,其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答:王某4月申请提取时,由于1~3月均未提取,可累积提取一季度的2100元额度,同时可将二季度的2100元额度累计提取,故最多可提取4200元。
例4:职工刘某于今年1月、2月分别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500元,3月底再次申请办理提取时,其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答:刘某3月底再次申请提取时,仍属于一季度,当季提取不超过2100元,所以本次提取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为2100-500-500=1100元。
三、“每年”是如何界定的?
答:“每年”是指一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1、职工通过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3、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023年4月28日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须满一年时间,计算方法就是从提取之日起,到下一年度的当日,就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时间。
比如说住房公积金是在2021年4月5日提取的,那么当到2022年4月5日时,住房公积金也就提取满一年时间了。只不过第二次提取必须在满一年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在4月6日在能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
1、自营房屋的购置,建造,再开发或大修;
2、购房贷款偿还本金和利息;
3、出租房屋;
4、退休,离休;
5、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终止与有关单位的劳动关系;
6、出国;
7、未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劳动者,应当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8、户口应迁出城市,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9、下岗,失业者,男45岁,女40岁以上,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
10、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入的余额。
答:
成都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2021年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万元。若租房提取限额发生变化,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相应调整,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执行当时的租房提取限额。
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1.以入账时间为准,不区分汇缴、补缴。该缴存职工2022年3月应缴公积金实际入账时间是4月,所以4月对应的“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为4000元。
2.发生提取时,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逐月进行抵扣。因该缴存职工2022年3月提取5000元,则3月缴存的2000元被抵扣完后,再依序往前将2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完、在1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1000元;所以该缴存职工2022年1月、2月、3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分别为1000元、0元、0元。
关于四川成都公积金提取比例怎么计算2022的,成都公积金2021年提取新规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