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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夫妻之间,应该彼此了解,咨询律师,找到前夫的软肋。情况不同,采取的对策不同。
第一情况,前夫起诉。因为,夫妻离婚协议书是法律文件,受法律保护。前夫肯定是发现了你私自隐藏财产的证据,要求分割财产。你必须第一时间咨询律师,根据律师的要求做。大致是两件事:一是这笔财产并没隐瞒,拿去证据证明,是前夫主动放弃。因为,男人在离婚时说过大话、狠话,你可以把这些话与财产联系起来,找到漏洞,找到证人证明,如这个送给你,那个不要等,再结合离婚协议中无财产纠纷,把前夫的无理要求顶回去。二是这笔财产不存在或是别人的,与你无关。具体由律师帮你操作。以你对前夫的了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瓦解前夫的证据;并私下见见孩子,只讲亲情,不提钱。
第二情况,前夫没起诉,私人找你,提出财产问题。首先是一口回绝,绝不留暧昧空间。夫妻离婚是两家人,离婚协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是孩子的事,可以商量;别的事,当然也没有别的事。如果前夫提到你隐瞒财产,你要坚决否认。不过,私底下可以找双方都信得过的朋友和亲戚,做前夫的工作。你和他见面要硬,不给他幻想。根据你对前夫的了解,根据前夫的人格和品性,你让中间人协调,适当给前夫部分财产,并保证以后不再纠缠。
谢邀请。不可以。因为离婿当时已经将共同共财产分割清楚了,一年后想再分财产就过分了,于情于法都不对。当然,若是对方在离婚前恶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应该分,去法院起诉,根据你的要求,法官可能还会判他少分或不分。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归纳起来是以下三大步骤:
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收费为49元,其中离婚证工本费9元,存档费等其他费用40元。
协议离婚时如果对财产进行公证,要花一些公证费用。
协议离婚最好聘请律师,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
离婚诉讼期限如何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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