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成都市失业保险个人交费比例为多少钱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失业保险的比例是多少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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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最低缴费标准2023
成都最低社保基数2023具体如下:
1、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1884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
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869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
3、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旅余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0.8元;
4、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春宏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77元。
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都会调整,会按照去年社平均工资的60%来设定。22年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3726元,各个单位上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时,即便是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也同样是需要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费用缴纳的。
社保最低每个月单位要承担935.23元,职工个人要承担387.5元,五险费用总额为1322.73元。
2023年7月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228元/月,下限为4246元/月;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上限为21228元/月,下限为5661元/月;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上限为21228元/月,下限为5661元/月;
工伤保险——上限为21228元/月,下限为4246元/月;
失业保险——上限为21228元/月,下限为42471元/月;
住房公积金,上限为21840元,下限为各区、县、自治县的最低工资标准。
有调整,2023年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1884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0%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补缴。
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自2021年11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726元/月、上限18630元/月执行(见附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1月至11月10日间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间有差额的不再进行补差核定。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 合计(元)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元) 缴费金额(元)
55% 68320% 47196% 115516%
60% 74520% (442.15+29.81) 121716%
80% 99360% 146556%
100% 124200% 171396%
150% 186300% 233496%
200% 248400% 295596%
250% 310500% 357696%
300% 372600% 41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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