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进行公司注销的时候,如果遇到了工作人员的消极对待,从而影响到了大家的办理,那么大家是可以进行投诉的。那么大家知道扬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怎么投诉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扬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怎么投诉
监督电话:0514-858688315。
二、扬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办理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以上就是本次大智慧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扬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怎么投诉的相关知识,大家对于公司注销有什么投诉问题的,可以拨打0514-858688315进行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大智慧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