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条款?债务人财产有哪些范围?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债务人财产有哪些范围、债务人财产中哪些属于例外、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债务人财产有哪些范围
3、 债务人财产中哪些属于例外
4、 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债务人财产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债务人财产有哪些范围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2、欺诈破产行为
可撤销行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①无偿转让财产的;
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⑤放弃债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无效行为,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债务人财产中哪些属于例外
债务人财产的例外,是指那些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我国《企业破产法》没有对债务人财产的例外作出规定,由于债务人财产与破产财产除了在所处阶段上不同外,本质上二者并无区别,因此可以比照破产财产的例外来确定债务人财产的例外范围,主要有: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抵押物、出质物、留置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破管字第×号
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
×××(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债务人名称)破产清算。××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对×××(债务人名称)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债务人名称)简介
概述债务人成立的时间、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性质与企业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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