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物之债是什么,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有什么区别

种类物之债是什么意思?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的区别?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种类物之债是什么、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有什么区别、撞死人无力赔偿分期每月给多少、追讨个人债务要有什么条件才合法,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种类物之债是什么,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有什么区别

本文目录一览:

1、 种类物之债是什么

2、 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有什么区别

3、 撞死人无力赔偿分期每月给多少

4、 追讨个人债务要有什么条件才合法

一、种类物之债是什么

种类物之债是什么

1、种类之债以种类定给付标的物。种类,是以物的共同属性,抽象地概括某一类事物的全体的名称。因而种类之债的标的物,通常为可代替物。

2、种类之债只有在标的物特定之后才能履行。标的物的特定化,导致种类之债的性质变更为特定之债。特定化前的债与特定化后的债仍保持同一性,债的内容并不发生变化。

3、种类之债的标的物为某一种类物中的一部分,在交付前不能将其与其他部分分开,因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于债权人,而不能于债的关系成立时即移转于债权人,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者除外。

4、种类之债通常不发生全部不能。由于种类之债的标的物具有可替代性,因而在传统民法理论上,种类之债不发生全部不能,当种类物的一部分灭失时,债务人仍有履行债务的能力,至少债务人可以以自己的财力换取相当的种类物以履行...

二、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有什么区别

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有什么区别

1.债务履行上的便利性不同。

种类债的债务人只须于全体种类物中,任取某个或某些别物体给付即可,而特定之债的债务人必须给付业已指定的特定物体。对于债务人而言,前者在履行上之便利,实不让于货币之债。

2.有否标的物的品质问题不同。

货币之债中,债务人只须给付法定本位货币即可,不发生货币之品质问题。种类债之标的物有不同品质,而当事人未指定且无法确定时,应给付何等品质之物.

3.给付上的危险负担不同。

债务人方面在给付责任的强度上,强于特定物之债,而弱于货币之债。在货币之债,债务人不能以能力不足(即无资力)为由拒绝履行,所谓恺撒抗辩(即没钱时皇帝亦不能付款之抗辩)当然不能适用,故学理上称为金钱之债不灭。在种类物之债,原则上不会发生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客...

三、撞死人无力赔偿分期每月给多少

撞死人无力赔偿分期每月给多少

事故责任人无力一次赔偿死者的,与受害人协议后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每个月支付多少,根据责任人的支付能力而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

四、追讨个人债务要有什么条件才合法

追讨个人债务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合法

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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