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的条件?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保证债权的范围是什么、保证债权的范围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本文目录一览:

1、 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

2、 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3、 保证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4、 保证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一、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

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

一、附从性

保证的附从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成立上的附从性。保证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于其存续中附从于主合同。保证虽对于将来或附条件的合同也可成立,但这并非附从性原则的例外。其次,范围和强度上的附从性。由保证的目的所决定,保证的范围和强度原则上与主合同债务相同,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合同债务。保证债务与主合同债务毕竟属于两个债务,它们的范围和强度当然可以有差异,但是,因保证债务具有附从性,故不得超过主合同债务的范围和强度。最后,变更、消灭上的附从性。主合同债务消灭时,保证债务也随之消灭,例如,主债务因主合同解除而消灭、因适当履行而消灭时,保证债务也随之消灭。主合同债务变更时,保证债务一般随之变更,但不得增加其范围和强度。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

二、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

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

3、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如果当事人被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与物的担任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对到期受清偿的债权,既有权选择要求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也有权选择要求物的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了责任的担保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追...

三、保证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利息执行。

三、违约金

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行签订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保证合同对违约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违约金条款必须...

四、保证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保证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一、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利息执行。

三、违约金

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行签订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保证合同对违约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违约金条款必须是与主债权条款成立。

四、损害赔偿

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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