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哪些事实行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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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哪些事实行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哪些事实行为是违法的

2、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3、 行政诉讼非法拘禁

4、 行政诉讼中视为申请撤诉条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哪些事实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咨询:对行政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哪些事实行为法院应判决其违法

律师回答:

(1)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2)直接对公民实施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对公民实施暴力行为的;(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法律咨询: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哪几种

律师回答:

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

三、行政诉讼非法拘禁

一、非法拘禁罪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

四、行政诉讼中视为申请撤诉条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中视为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处理方式

律师回答:

(1)原告或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2)原告或上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3)原告或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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