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由谁没收,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由什么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概念区别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违法所得由谁没收、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概念区别是什么、违法所得与货值金额的界定及适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判决书,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违法所得由谁没收,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违法所得由谁没收

2、 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3、 违法所得与货值金额的界定及适用

4、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判决书

一、违法所得由谁没收

一、什么是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

二、违法所得由谁没收

行政机关(如公安局)或司法机关(如法院)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违法所得的性质必须由特定的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不是任何人任何机关可以随便认定的。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种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追缴或退赔的裁决。

二、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违法所得与犯罪所得是没有区别的,对于违法所得,人民法院需要予以追缴。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发出公告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

三、违法所得与货值金额的界定及适用

一、违法所得

(一)定义: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禁止性规定而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其法理依据来源于“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的古老法则。

(二)构成要素

1.“违法”即获得财产性收入的行为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这里的“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是指在法律规范中明令不允许的。

2.“所得”即违法行为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不包括无法以金钱表示的非物质性利益。

(三)适用把握

1.“违法所得”是否包括成本,法律规范尚无明确统一规定。

(1)“违法所得”应包括成本和利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2007年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

四、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判决书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判决书

康晓x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6)沪0101刑初1085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康晓X,男,1981年7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本市长宁区,暂住本市。

辩护人肖婧,上海海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罗杰,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诉刑诉〔2016〕9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康晓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6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薛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康晓X及辩护人肖婧、王罗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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