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有哪些基本条件,假释有哪些适用范围

假释有哪些基本条件和程序?假释有哪些适用范围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假释有哪些基本条件、假释有哪些适用范围、假释有什么法律后果、假释有什么法律效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假释有哪些基本条件,假释有哪些适用范围

本文目录一览:

1、 假释有哪些基本条件

2、 假释有哪些适用范围

3、 假释有什么法律后果

4、 假释有什么法律效果

一、假释有哪些基本条件

假释的基本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何种情况下不得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

二、假释有哪些适用范围

假释是对正在服刑改造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这种提前释放并不意味着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在刑罚执行期间将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进行改造。为此,刑法对假释犯的考察做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咨询:

您好,假释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相关法律知识:

(一)假释犯的监督机关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二)假释犯的考验期限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

三、假释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出现《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二)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先减后加)

(三)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先加后减)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该罪为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愿提出诉讼的,应否撤销假释的问题,应区别对待。如果该自诉案件为罪犯新犯的罪,说明被假释的罪犯主观恶性深,则即使不按其又犯新罪处理,也属于在假释考验期...

四、假释有什么法律效果

刑罚不仅仅是惩罚罪犯的手段,更重要的是成为教育、改善罪犯的手段。假释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促进社会的稳定,降低监管成本,有利于社会参与罪犯的改造。

法律咨询:

您好,如何对假释进行考察?假释有什么法律效果?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宣告。

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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