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变更仅限于?行政判决是否能够直接变更行政协议?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有哪些情况下法庭可变更行政行为、行政判决是否能够直接变更行政协议、行政诉讼参加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谁,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有哪些情况下法庭可变更行政行为
4、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谁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有哪些情况之一的法庭就可以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律师回答:
一是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二是行政机关执法主体错误,越权执法;三是执法中未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四是处罚显失公正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
行政协议相对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变更协议部分内容的行政协议争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协议确定的内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又不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产生显失公正后果,原告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变更。
案情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良渚街道)杜甫村王*明户(乙方)与良渚街道(甲方)签订了《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第六条约定:经初步审核乙方安置人口6人,该户可享受安置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协议签订后,王*明户已领取补偿款并腾房。陈*前系现役军人,与王*明之女王*芳于2006年登记结婚,原户籍在河南南阳。涉案补偿安置协商过程中,王*明户多次要求将陈*前作为安置人口,均遭良渚街道拒绝。陈*前、王*明诉至法院,请求将协议中确定的安置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与打民事官司相类似,在行政诉讼中,能参加到诉讼中来并对行政诉讼程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统称为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他们各自的诉讼代理人。其中,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又被称为行政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就在于当事人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结果的拘束。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谁
(一)类似原告的第三人;
1、行政处罚中的受处罚人;
2、被受处罚侵害的受害人;
3、行政裁决的当事人;
4、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得人;
5、多相对人中的未起诉人。
(二)类似与被告的第三人;
1、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原告只起诉其中的一部分,人民法院要求追加其他行政机关为被告,但原告不同意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行政机关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2、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被告的行政机关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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