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证据保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证据保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类型?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证据保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证据保全的方式、证据保全的管辖,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证据保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 证据保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3、 证据保全的方式

4、 证据保全的管辖

一、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证据保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证据保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证据保全的条件

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由法院或者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采取一定措施对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目的在于使证据经由公信力的调查记载而得以固定和保护,以免发生日后当事人因未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导致证据缺乏,使本可查明的事实无法查明。

2、需要保全证据的两种情况:(1)情况紧急,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如: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如:易于灭失的痕迹。

3、措施的启动: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一般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要保存证据的,除知识产

二、对证据保全的...

三、证据保全的方式

关于证据保全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要根据证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书证,要尽可能提取原件,提取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取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等加以保全;对物证,可通过勘验笔录、拍照、录像、绘图、复制模型或者保持原物的方法保全;对视听资料,可通过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现的形象或音响,或者利用电子计算机贮存的资料加以保全;对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可采用笔录或者录音的方法加以保全,并力求准确、可靠,保持其原稿或原意,笔录经本人核对盖章后,正式附卷加以保存,不得损坏或未经批准而销毁;对年迈、重病、有死亡可能的证人,或者即将出国的证人,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取证。凡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黄色书刊、淫秽图片等证据,都应当设有专人保管,以免向外流传,造成失密或不良影响。

总之,对证据的保全,要做到...

四、证据保全的管辖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的管辖

诉讼证据保全的管辖是指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并对有关证据进行保全。恰当地确立证据保全的管辖法院,无疑是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权的行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证据保全管辖未作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对于证据保全的管辖可作如下规定:

1、在起诉后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

2、对于一审宣判后至提起上诉之日这段期间的证据保全申请,可规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上诉后,则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将保全的证据移送给第二审人民法院。

3、遇有紧急情形时,在起诉后也可以向证人住所地或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这是对上述第(1)项的补充。在起诉后原则上应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但是在某些紧急情形下,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可能在时间上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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