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简述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流程及数据基本处理要求?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程序以及方法的复核是怎样的、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什么、现金流量表的项目都有哪些分类,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有所规定: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
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程序以及方法的复核是怎样的
(一)审查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范围的准确性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范围进行确认是保证现金流量表质量的第一步。
实施审计时,应特别注意审查库存现金是否是企业持有的、随时用于支付的纸币和硬币;审查银行存款是否是存在金融企业的款项,不能随时支付的定期存款是否作了现金,如果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付的定期存款应该包括在内;
审查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是否齐全;审查现金等价物时,应判断其标准的把握是否准确,审查时检查企业是否有故意扩大了现金等价物的界定范围,同时审查企业前后各期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界定范围是否保持一致。
(二)审核现金流量表编制程序和方法的规范性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什么
(一)编制基础的确定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作为企业会计政策之一的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应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现金流量表准则也规定,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其中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与“库存现金”科目、“银行存款”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内到期。
以下项目一般不能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不属于现金,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
2.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不属于现金,如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借款...
现金流量表的项目都有哪些分类
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根据这一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五个项目;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七个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在《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对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作了严格限制,对于会计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收支的罚款收入、罚款支出和捐赠支出均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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