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避免哪些误区呢,在上海申办涉外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避免哪些误区呢?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避免哪些误区呢、在上海申办涉外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在上海市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是否合法、在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对未分割的房产提出诉讼,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避免哪些误区呢,在上海申办涉外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本文目录一览:

1、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避免哪些误区呢

2、 在上海申办涉外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3、 在上海市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4、 在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对未分割的房产提出诉讼

一、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避免哪些误区呢

离婚时,常常有一方急于结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而由于原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较为简易,法院又往往不会对离婚的条件重新认定。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避免以下这些误区

误区一:“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上述条款对有钱隐匿不报者有利,因为一方要举证证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

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定之时、双方明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帐号、存款余额、币种等。一方离婚后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误区二:“财产已分割完毕”

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

二、在上海申办涉外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上海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说明: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附: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我们双方申请离婚登记,谨此声明:

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民...

三、在上海市协议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上海市后,能否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我的前夫靳某是个包工头,长年在外有家不归。先前我只认为是因为工作性质所致,今年初才知道他是在外面另有一个家。事情败露以后,靳某破罐破摔,提出给我5万元钱,就此分手,并要求我不再追究他在外一事。我们就此达成协议后,经民政部门办理了。可是我现在后悔了,觉得太便宜了他。我想向法院起诉,要求靳某给我一定的“过错”赔偿,或者再给我多分割一些财产。这样的案件,不知道法院是否受理?

律师解答:

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四、在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对未分割的房产提出诉讼

施某、袁某于1999年协议离婚,子女由袁某抚养,施某给付抚育费,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对施某房屋未分割。离婚后,施某并未给付抚育费,袁某使用该房屋,并于2003年领取了房屋产权证。施某获悉后,要求对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得该房屋的1/2或得房款16万元。袁某辩称施某的诉请已过诉讼时效。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房屋归被告袁某所有,袁某给付原告施某12万元。

评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案中,讼争房屋系原、被告婚后所购,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离婚时,未对该房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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