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中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离婚协议和夫妻财产约定的区别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协议公证中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离婚协议和夫妻财产约定的区别是什么、离婚协议经济条款可撤销吗、离婚协议就夫妻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离婚协议经济条款可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
但是有时离婚协议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
如果你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二、离婚协议公证中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
离婚协议与夫妻财产约定有何区别?
一、离婚财产协议不同于夫妻财产约定。
因为离婚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对自己的婚姻身份关系、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问题进行一揽子处理的协议。由于离婚财产协议涉及身份问题,因此离婚财产协议本身也是附条件的财产协议,只有离婚了,夫妻婚姻身份关系解除了,离婚财产协议才会生效。否则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没有生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对于夫妻财产约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
但婚姻...
原告周-勇与被告郑*云于2003年12月18日在波阳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规定:一、女儿周*婷由父亲周-勇抚养,离婚后周-勇每月继续给女儿定期存500元教育储蓄,并承担大学毕业之前所有的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周*婷上大学后,父母离婚前及离婚后周*婷所有的教育储蓄由周*婷自由支配;二、除屋外的原共同财产归周-勇所有,双方各自拥有的私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三、房屋所有权归女儿周*婷所有,其父周-勇可暂住,其母郑*云搬出另住;四、外欠债务4000元(购电脑款)周-勇自付;五、周-勇因工作忙,无法照顾女儿,可与郑*云商议,由郑*云看护,看护条件双方自定。登记离婚生效后,原告认为涉及经济条款显失公平,且有悖于政策、法律,故于2004年2月16日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法院查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郑*云和女儿周*婷的银行存款,要求撤销原、被...
离婚协议就夫妻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
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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