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承担什么责任?赠与人的撤销权及其限制权有哪些规定?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要承担哪些责任、赠与人的撤销权及其限制权有哪些、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有哪些规定、赠与人的义务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赠与人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对于无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一般赠与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订立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交付赠与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是赠还是不赠的选择权在于赠与人,受赠人只能等待赠与人的交付行为,而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催促赠与人尽快履行合同。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则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无撤销权,故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并且在赠与人无故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受赠人有权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寻求救济,利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受赠权利。不过,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只有赠与人单方负担义务,所以赠与人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其责任不如双务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那么重。受赠人仅能要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或其价金,而不能要求赔偿迟延利息。
华律网温馨提示:《民法典》...赠与人的撤销权及其限制权有哪些
赠与人的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不能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否则...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有哪些规定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民法典》第658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考虑欠周而贸然把一些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但是如果任意撤销不加以一定的条件限制,赠与合同就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各国民法大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我国《民法典》第658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1、时间条件:
应于赠与标的物交付或未移转登记之前。《民法典》第658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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