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范围有什么法律规定?对于赠与合同的说明有哪些要求?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范围有什么法律规定、对于赠与合同的说明有哪些、法律对夫妻赠与是如何规定的、房屋遗赠公证后可以反悔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对于赠与合同的说明有哪些
4、 房屋遗赠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范围有什么法律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
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
一、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夫妻赠与”与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的关系
“夫妻赠与”适用合同法,结合物权法关于物权移转的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赠与未经公证或未履行物权变动手续的,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而依照夫妻财产约定转移所有权无需履行物权变动手续,由此导致对该问题的不同认识。
其中夫妻财产约定以财产协议的形式呈现,但毕竟基于夫妻身份而发生和变更,具有人身附随属性,不能简单以一般财产契约的等价有偿原则来衡量和规范,与一般财产合同所产生的债的效力不同,其效力规则具有特殊性,约定一经生效,即在夫妻之间产生财产权利的变动。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领域,物权法、合同法应当保持谦抑性,对婚姻法的适用空间和规制功能予以尊重,尤其是夫妻之间关于具体财产制度的约定不宜过度调整,应当由婚姻法规范评价。
夫妻之间房产约定的特殊...
房屋遗赠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赠予合同合法成立,在其没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其具备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其应当依照赠予合同的约定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后悔。
关于赠予合同的成立以及撤销与限制的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予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赠予合同即成立,但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赠予人不可以在赠予财产转移之前撤销,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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