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的范围是哪些内容?财产遗产的纠纷问题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财产继承的范围是哪些、财产遗产的纠纷问题、残疾人分配遗产可以分到更多吗、出嫁的姐姐是否有权力和弟弟分父母家的遗产,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财产继承的范围是哪些
2、 财产遗产的纠纷问题
财产继承的范围是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
30岁的姜小姐正准备第二次步入婚姻殿堂。“第一次婚姻,我没有公证,这一次仍旧不会。”她自称“感情上的唯美主义者”,不会在还没结婚时就考虑分手的事,但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是我女儿结婚,我希望她做婚前财产公证。真正纯粹的感情已经越来越少了。”
“公证还是不公证,我心里充满矛盾”
公众如何看待婚前财产公证?受调查者态度尚存矛盾。57.2%的人表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公证清楚是应该的”;37.7%的人觉得“未来世事难料,这么做是以防万一”。但有人提出质疑:“还没结婚怎么就开始互相不信任了?”(21.8%),还有21.1%的人把公证看作“对感情的亵渎”。
尽管还没结婚,李-娜已和认识多年的男友联名买房,准备一起还贷了。去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时,因双方还不是夫妻关系,银行要求出具财产公证。两人一商量,就换了一家不需要...
2004年11月,杨女士诉至一审法院称,房屋不是弟弟出资购买,父母遗留的房屋,子女都有继承权,故要求分割遗产。因自己是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工作,故应多分得遗产份额,房产的40%份额应归自己所有。杨女士哥哥也要求由三人平均分割该房屋。
杨女士弟弟称,父母在世时一直与自己共同生活,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诉争房屋是自己出资购买。要求继承房屋90%份额。若法院认定房屋为遗产,要求归还自己支付的购房款。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杨女士弟弟不服,以要求继承诉争房屋90%份额为由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诉争房屋购房款由杨女士弟弟支付,但该房为杨女士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杨女士父母均已去世,故该房为杨女士父母遗产。杨女士父母均无遗嘱,该房应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杨女士及其哥哥、弟弟共同继承。杨女士弟弟出资的购房款应作为债...
有。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时,法律还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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