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合同中附随义务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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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合同中附随义务有没有法律效力

本文目录一览:

1、 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2、 合同中附随义务有没有法律效力

3、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4、 后合同义务的主要内容及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是缔约的真正目的和合同法的全部意义。合同的履行的原则为诚实信用原则,即债务人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使债权人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下面主要讲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和抗辩权。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情势变更而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此原则的确立对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十分有益,虽我国的现行合同法未作规定,但是我国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已承认此原则。

抗辩权是指对相对人的请求进行抗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于不安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

二、合同中附随义务有没有法律效力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通知、说明、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但附随义务具有先天的局限性。

首先是其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然而附随义务主要存在于判例学说之中。

其次是法律效力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它衍生和附随于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容易被忽视。

第三是其内容具有“不确定性”。与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相比,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的运行,根据合同目的和...

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仍有一些义务,称为“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一、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债务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债务履行的情况;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的提存地点和领取方式。

二、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善后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

三、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

四、后合同义务的主要内容及法律责任有哪些

后合同义务的主要内容及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后合同义务主要有哪些

当事人应该承担那些具体的后合同义务,要依据每个具体合同的性质、目的、履行情况、交易习惯等来确定,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后合同义务:

1﹑告知或通知义务,指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一方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负有将对方当事人不知悉的有关合同事宜通知对方当事人法。商告知或通知的目的在于让对方知晓自己的请求或者促使对方当事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法。商如债务人根据制度以提存方式消灭合同关系后,应及时将有关提存事项通知债权人。

2﹑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关系终止后,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负有保守在合同订立,履行中所知悉的对方秘密的义务法。商在合同交易中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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