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的当事人有哪些,行政诉讼案的共同诉讼人是谁

行政诉讼案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诉讼案的当事人有哪些、行政诉讼案的共同诉讼人是谁、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要给被告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行政诉讼案的当事人有哪些,行政诉讼案的共同诉讼人是谁

本文目录一览:

1、 行政诉讼案的当事人有哪些

2、 行政诉讼案的共同诉讼人是谁

3、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4、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要给被告吗

一、行政诉讼案的当事人有哪些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定义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对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在法学上,当事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则仅指原告和被告。现就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在广义的范畴进行探讨。

行政诉讼当事人:因行政法律关系发生争议,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并与案件的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主体。不同程序中,当事人的称谓是不同的。

行政诉讼当事人种类

1、行政诉讼原告

2、行政诉讼被告

3、共同诉讼人

4、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

二、行政诉讼案的共同诉讼人是谁

行政诉讼案的共同诉讼人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就是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共同诉讼中原告一方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我们称之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的,称为共同被告。因此,可以说,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实际就是诉的主体的合并。这与诉的客体合并是不同的。

根据共同诉讼成立的不同条件,可将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的诉讼,它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主要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两种。

共同原告有以下几类

(1)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反行政管理...

三、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行政诉讼案件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但在特定的几类案件中可以要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37-144条规定,确立了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请求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没有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立案的,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的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

四、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要给被告吗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要给被告,被告享有知情权,人民法院是需要向被告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的。

行政诉讼程序:

1、一审

(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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