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收购的法律分析 赢了网?国营企业兼并财务手续如何办理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管理层收购的法律分析、国营企业兼并财务手续如何办理、国有企业兼并中的债务处理问题、国有企业兼并中债务的法定转移,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管理层收购的法律分析
随着企业并购的不断深化,管理层收购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悄然掀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通过管理层收购达到控股的上市公司已过100家,而且还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正跃跃欲试,管理层收购的强劲势头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极大关注。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缺乏应有的法律支持,管理层收购在具体运行中难免会遭遇诸多的法律障碍。如何从法律上有效地规制管理层收购行为,这是一个值得从理论上加以探讨的问题。
一、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界定
管理层收购,即ManagementBuy-out(简称为MBO),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80年代风糜西方。历史上最早的收购案例是美国的KKR公司,我国的第一个尝试者是四通集团,该集团于1999年率先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就此引发了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热潮。根据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实践,我们认为,所谓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
一、国营企业兼并的程序
1、国营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时,应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企业的书面报告和会计报表,审查企业是否具有兼并其他企业的能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书面报告,并充分考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办理是否同意企业兼并其他企业的审批手续。
2、确定被兼并的企业,在被兼并前,应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负责进行全面清理,编造清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盘盈、盘亏等,报经批准后,调整有关资产。清理工作完毕后,被兼并企业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移交资产负债清册,并分别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送本年度开始到清理截止日期的会计报表。主管部门对企业会计报表应予认真审核,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部门负责审批企业会计报表,并提出是否同意企业被兼并的...
一、国有企业兼并中债务处理的发展历程
在当前的企业兼并、特别是在各级政府大力推进的“解困式”兼并过程同,由于大量的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十分沉重,而相对经济实力雄厚资金充裕的企业较少,兼并行为呈现明显的“买方市场”,兼并方一般较难寻找,以至不少愿意被兼并的企业不能实现资产的有效重组。在现有的政策的框架内,企业兼并作为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和债务重组的作用十分有限。企业的沉重负担仍然是企业改制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难题。
为了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1994年6月,国务院确定在若干城市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当年确定在上海市等18个城市进行试点。其后,在1996年,试点的范围扩大到了58个城市,包括了全部省会城市国有企业相对集中的老工业城市;1997年,国务院决定将这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111个城市。...
关于国有企业兼并中债务的法定转移,笔者尝试以案例的形式加以分析。1997年9月5日,A市甲信用社与A市乙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乙企业向甲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期6个月;丙企业向甲信用社担保,对乙企业借款负连带清偿责任。丙企业在借款合同担保栏签字认可。签约后,甲信用社按约将上述借款汇至乙企业账户。1997年12月,A市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展开,根据A市政府要求,乙企业于1998年1月并入同系统的丁企业。兼并协议约定,乙企业债权债务由丁企业承受。与此同时,乙企业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1998年3月5日,丁企业未按约归还原乙企业所欠甲信用社借款10万元。1998年3月7日,甲信用社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丁企业归还借款,并要求丙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丙企业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丙企业作为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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