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办理和理赔途径是什么意思?保险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人寿保险的办理和理赔途径是什么、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什么、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与原则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人寿保险的办理和理赔途径是什么
一、如何办理人寿保险
(一)确定投保险种
寿险的险种大致分为:健康类、人寿类、少儿类、团体类、意外类及投资类。其中有的险种适合团体投保;有的险种适合个人投保;有的险种适合的对象相同,但责任范围不同;有的险种不仅有基本险,还有附加险。
根据不同的需求确定投保险种能更好的转嫁风险。
(二)选择保险公司
不同的保险公司有着不同的公司实力;不同的保险产品;不同的业务重点;不同的经营网点以及不同的售后服务。总之,应选择实力强、信誉高、价格合理、售后服务有保证的保险公司。
(三)商议保险金额
寿险的保险金额一般都有最高限额,各个保险公司均有不同的规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实际需要,确定合理的保险金额,是未来获得理想的损失补偿或经济...
一、夫妻离婚时有争议的保险主要是人寿保险
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财产保险一般都为短期保险,通常不超过一年,而且保险费的数额通常不大,家庭中的责任保险主要是机动车责任保险,也多为一年一缴费,而离婚中价值较大的往往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中有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所以离婚中夫妻双方常常因为人寿保险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人寿保险如何在离婚中分割?
二、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时候分割保单,其实是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人寿保险不仅仅有保险的作用,还兼有储蓄的功能,在缴纳多年的保险金后,保单的价值=保险金+保险公司返还的投资收益,所以分割保单不是分割缴纳的保险金,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什么
概念: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原则:
所有的人寿保险都适用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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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就像出售商品的百货公司一样,设计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保险商品,并常常赋予温馨的名字,供保户选择购买。不过,从根本上看,这些商品不外乎人身保险的基本种类及其组合而已。通常,我们可以把人身保险作如下基本分类:
健康保险:也叫疾病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比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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