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财政专用资金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取得产权式酒店分红如何缴税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取得财政专用资金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取得产权式酒店分红如何缴税、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的证券投资基金红利需要纳税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问题】
我单位是一家农业养殖企业,2009年前9个月共分批取得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85万元,指定用于修建沼气池。财务人员在取得上述财政资金的当季进行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分别计入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来,税务师来我企业说这些资金不用缴税,请问,他们的说法正确吗?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
【问题】
2008年底她在省城购买了某酒店的几间客房,同时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双方约定,周女士凭自己的客房产权参与该酒店的年度客房利润分红。她问,2009年她获取年度客房利润分红18万元,应如何计税?
【解答】
产权式酒店,是指开发商将酒店的每间客房分割成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一般并不在酒店居住,而是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经营,取得投资回报,同时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送的一定期限免费入住权。它是一种投资与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旅游房产模式。
对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如何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78号)规定,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
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岗位用工补贴,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
财税[2008]1号文件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企业所得税”。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了“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认为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条款不再适用?
【解答】
财税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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