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的股权需要评估吗?被执行期间公司可以换法人代表吗?今天给各位分享被执行的股权需要评估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被执行期间公司可以换法人代表吗、不予执行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财产保全超过七个月法院不执行怎么办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被执行的股权需要评估吗
一、被执行的股权需要评估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被执行的股权时,要对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二、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查封吗
1、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
被执行期间公司可以换法人代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变更法人是属于自治的范畴,法律对公司被执行期间变更法人是没有禁止的,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四条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被拘传人进行调查询问,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法可能采取拘留措施的,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可以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人民法院,当地人民法院应予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的能...
不予执行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对生效不予执行裁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财产保全超过七个月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超七个月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财产保全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
多个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也就是按照申请先后顺序采取财产保全,不得重复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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