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常见问题(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孕期女职工权益保护?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包括什么?今天给各位分享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常见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怀疑劳动合同造假,应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常见问题(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本文目录一览:

1、 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常见问题

2、 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3、 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4、 怀疑劳动合同造假,应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一、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常见问题

“孕期”即为女职工怀孕期间

“产期”即女职工依法休产假的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第10条就“产前休假15天”作了更详细的阐述: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哺乳期”是指给婴儿哺乳的期间...

二、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

三、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1988年9月4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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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怀疑劳动合同造假,应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怀疑劳动合同造假,应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谁主张劳动合同造假,谁就需要承担证明合同有假的举证责任。

案例:

2014年5月10日,文某到a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今年6月19日,在事先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a公司告知文某双方劳动关系即刻解除。于是,文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待遇。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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