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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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是怎样的)

本文目录一览:

1、 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

2、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是怎样的

3、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规定有哪些

4、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一、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自认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不予反驳或对其诉讼请求予以认可的意思表示,简言之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对自己不利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自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一、对方当事人无须举证,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二、约束法院,对于自认的事实法院必须予以认可。(涉及人身关系的除外)。

自认可分为:

1、纯粹的自认,也叫单纯的自认;

2、附加限制的自认,即自认以后又附加一个条件;如上所举的例子,甲的自认就是一个附加限制的自认。但附加限制的自认...

二、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一、追加当事人的主体:

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指广义的当事人,包括第三人)的适格主体,不外乎下列三类之一:

1、已经参与诉讼的本诉当事人;

2、拟参与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之中的利害关系人;

3、本诉主审法官或合议庭代表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

二、被追加当事人的实质条件:

依法被追加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符合下列实质条件之一:

1、对...

三、民事诉讼再审程序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

四、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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