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追究强制拆迁的刑事责任呢??今天给各位分享应如何追究强制拆迁的刑事责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波三折行政裁定终撤销 锲而不舍维权道路现曙光、养老院拆迁遭停水停暖怎么办、新拆迁条例终结暴力拆迁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新拆迁条例终结暴力拆迁
应如何追究强制拆迁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275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63条规定:“一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
【事实概要】
2009年10月29日,一纸强拆令将葛*霞(化名)、杜*萍(化名)等人的最后希望打破,拒不搬迁的抗议举动并没有阻止**宝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北镇市北镇街道办事处老爷庙西胡同的拆迁建设,政府名义的强拆令让他们千辛万苦想要守住的房子顷刻之间变成废墟一片,而同样变得岌岌可危的还有作为社会公民的正当权益。
为何政府在尚未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交付**公司开发建设,为何**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得到相关许可就可以拆迁建设,带着诸多的困惑和无助,葛*霞、杜*萍等人向在拆迁诉讼领域享有盛名的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王*银、赵-健两位律师适时挑起了维权重担。
养老院拆迁遭停水停暖怎么办?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停水停电属于强迫逼迁的行为,是违法的,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
一:规划制定保障公众参与
条例规定:确实需要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这一规定的第二款,在两次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其体现征收程序从规划开始,也就是从源头开始,就要保证公众的话语权,强调科学规划、民主规划,以免在规划阶段就埋下病灶。
二:旧城改建引入听证会
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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