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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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2、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3、 县级以上政府当被告由什么法院管辖

4、 四川知识产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一、制定《条例》的目的及意义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多次下发文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为了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了《条例》。

《条例》的出台将产生如下深远的意义:

...

二、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情形

第一、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二、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

三、县级以上政府当被告由什么法院管辖

县级以上政府当被告由什么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除外),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一、提起行政诉讼条件:

原告主体要合格(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

二、必须注意:

(一)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二)注意复...

四、四川知识产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四川知识产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纠纷案件以及垄断纠纷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外,其他如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企业名称、特殊标志、网络域名、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发现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为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规定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三、对于第二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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