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举证责任倒置?今天给各位分享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举证责任、举证时律师执业风险的防范、举证期限是十五天还是三十天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举证责任
3、 举证时律师执业风险的防范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下列情形:
(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举证责任倒置不适用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和饲养动物致人...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证时律师执业风险的防范
1、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鉴定结论是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这种证据除委托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取得外,主要是在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按程序取得。律师帮助委托人向人民法院在指定期限内提出审计、评估或鉴定申请,是当事人举证的方式之一。
2、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承担对事实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这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①超过举证期限而未申请鉴定的;
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十五天还是三十天
举证期限如果有法院指定期限,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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