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的特点以及优点有哪些?商事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今天给各位分享商事仲裁的特点以及优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商事仲裁的时效、木薯片合同争议仲裁案、论我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商事仲裁的特点以及优点
2、 商事仲裁的时效
3、 木薯片合同争议仲裁案
4、 论我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
仲裁与诉讼相比较,有六大特点:(1)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选择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什么事项,选择仲裁员等。(2)公正性。仲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当事人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保证裁决的公正公平。
(3)及时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及时解决争议。(4)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我们是浙江一家化工产品的生产商,与日本某企业有长期贸易往来,通过该日本公司上海办事处操作了多笔业务。最近,该日本公司可能因资金等问题出现了拖欠货款情况。为了预防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可能,我们公司开始着手梳理与该日本公司的业务资料。经查,发现其中一份2004年签订的合同,该公司仍有余款未予结清。为此,我们公司曾于2004年10月发函给该公司,要求付清该笔欠款。此后,于2006年5月发函给日本公司上海代表处,催促结清余款。由于相关合同中约定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解决,如果日本公司不付款,我们将申请仲裁。公司法律顾问提醒我们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不知本案是否超过了仲裁时效?...
申诉人(买方)与被诉人(卖方)先后签订了三份合同。第一份合同,被诉人未履行交货义务,双方为以后达成新的交易而取消;第二份合同,被诉人未履约,但申诉人履约也有缺陷,未开立合同货款信用证;第三份合同,被诉人仍未必笔交货义务,被诉人将不履行合同交货义务,归因于政府取消了被诉人出口合同货物的经营权,认为此为不可抗力,此外还归因于申诉人自找的供货客户未落实货源。申诉人在仲裁申请中要求被诉人赔偿不履行三份合同而给申诉人造成的损失。仲裁庭认为:三份合同互相有联系,前两份合同申诉人自愿取消或放弃了索赔权,第三份合同才能考虑赔偿问题。仲裁庭驳回了被诉人就第三份合同所作的辩解,裁决被诉人应向申诉人支付第三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没有仲裁法典的时代,确立了仲裁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仲裁法的基本内容,反映了仲裁的本质特征,符合仲裁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仲裁法所确立的若干原则和制度与国际仲裁制度相符,表明了我国仲裁制度在与国际仲裁制度接轨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一、意思自治原则的确立及其体现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私法上合同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目前各国在处理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普遍采用的主要原则。所谓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有权协议选择解决争议的法律。这项原则的适用,有利于稳定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因而为多数国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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