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制订完成)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制订完成什么?今天给各位分享12315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解决消费权益纠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制订完成、《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读、“黄三角”消费维权联盟成立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2315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制订完成)

本文目录一览:

1、 12315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制订完成

3、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读

4、 “黄三角”消费维权联盟成立

一、12315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双十一又要到了,大家在购物狂欢的同时,若遇到消费者权益损害时,应该清楚如何去维护自身的权利。今年甘肃省为了更加便利地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开通了12315微信公众平台。

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近日自主设计开通了“甘肃工商12315”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将“指尖上的12315”送到广大消费者手中。

据介绍,作为全国第一家实行全省大集中受理模式的12315指挥中心,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用365天、每天24小时的人工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保证了分级管理模式下12315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甘肃工商12315”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通后,消费者只要关注其微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制订完成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27日披露,国家工商总局2016年底前将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制订工作,发布《关于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指导意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制订完成

马正其在当日于此间举行的中国“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说,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化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继续完善《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改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推出“诉转案”工作指导意见,适时修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三、《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读

有关1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办法》有哪些亮点?对规范网络购物市场和维护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作用呢?

明确无理由退货范围

以往,消费者在网购时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消费者认为属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退货的时候,商家却声称不属于无理由退货范围,导致双方争执不下。《办法》对此进行了规范。除了《消法》规定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4类商品外,《办法》第七条新增了3类商品,在购买时经消费者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即拆...

四、“黄三角”消费维权联盟成立

4月29日,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山东省第十四届“315消费维权”好新闻表彰大会暨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启动仪式、环渤海消费维权联盟低碳消费研讨会在东营市召开。

会上,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德州、滨州6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启动了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XX表示,成立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目的是推动“黄三角”消费维权工作与环渤海消费维权工作相对接,更好地保护黄河三角洲6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共享消费信息、消保资源,方便、快捷、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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